女人 春节期间少让男人参加同学聚会


前言:实在想得瑟想炫耀小范围就好,任何时候做人低调木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几天,关于春节期间是否回乡参加同学聚会的问题又成热门话题,记得某女曾因老公要参加高中同学聚会,两人在家吵的天翻地覆要离婚,然后谢友林律师就发她一段子:

 

老婆:老公,我高中男同学来我们这里出差,十几年没有见了,晚上我想请他吃顿饭,

老公:那你今晚要招待好你同学,见一面不容易

老婆:你有空不,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

老公:我今晚要做一个设计稿呀,早点去早点回,

老婆:你就不怕我旧情复燃呀

老公:不怕,早一天见面,就早一天断了对方的念想,

结论:相见不如怀念

 

告诉某女,你老公混的不得意不拉风就那样,去了最多就是一背景板,不用多想。结果就是她老公闷闷不乐回家,倒不是背景板做的不好而是他高中时的女神现在快变成俄罗斯大妈,心里的落差自己受不了.....

 

但是最近有几个咨询案例确让谢友林律师对所谓的同学聚会的心生警惕,虽然我自己从不参加任何同学聚会,其中一案例的:

 

某男在外打拼后终混得有几分人样,多年衣锦夜行憋屈得厉害,这回当然在同窗前显摆显摆,当然他的高中女神还好还依然风姿卓越,但是离婚了但女神依然自强不息自己做生意,某男感动不已,女神就是女神呀,可惜当年我错过了她……

 

同学聚会后两人联系越来越频繁,但是男人也越来越不正常越来越离不开“女神”,原来自强不息的“女神”所谓的做生意就是贩卖毒品,而且她的客户就是混的好的男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还有各种培训学习的也可以算同学吧,想想就细思恐极……

 

有句话是“同学聚会同学聚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拆散吧,家不正常人还正常,现在是家不正常人也不正常……

 

混得好的乐衷于开同学会,以为可以看到昔日同窗的落魄和女同学们的艳羡,心里的成就感大大的满足,殊不知你在高处得意忘形时不知道有多少在低处的同学打你的主意,实在想得瑟想炫耀小范围就好,任何时候做人低调木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据我所知,除了这种情况为钱财敲诈勒索绑架甚至杀害同学的都有,其实长大后大家各自的生活轨迹不同工作范围不同圈子不同,大家只是因为某种机缘凑巧在一起,随后各自散去,真的没必要为满足自己那颗炫耀的心在曾经认识现在陌生的“熟悉的陌生人”中去秀去晒。

 

于是有人就说,同学聚会有男有女风险大,那要不就男同学聚会喝个酒,又热闹又开心,这样中招的风险就会小好多吧,也难说哟。

 

我喝酒你随意,开心就好。但是有的人喜欢劝酒赌酒,不醉不罢休,结果是轻则伤身,重则害命,一旦“喝”出意外,由谁承担法律责任,这其中还有不少说道。

 

有这样一案例:

 

张某等6位同学一起聚会相谈甚欢,王某当天感冒但同学不断劝酒,最后大醉而归。回家后不久,其妻发现张某嘴里流沫喊不应声,连忙送到医院抢救,最后还是抢救无效身故。

 

事后,张某家人以同学陈某等人劝酒过量为由将同饮人告到法院,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等5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等各项损失的30%,并给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

 

这就尴尬了……

 

法律点评:

1.按照《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同学陈某等人明知张某感冒仍然积极实施劝酒的行为,直接导致张某死亡,因此,均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2.按照《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情况和酒量是最清楚的,他完全可以拒绝大量饮酒从而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却禁不住他人的劝说,自己选择喝下大量白酒,最后导致不幸发生,其自行应对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

盛情之下要面子,结果要了自己的命,怪谁?自己也有责任。

最后法院张某承担70%的责任;5被告在明知张某感冒未尽到注意义务,故相应承担30%的责任。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抱怨同学会战友会老乡会变了味,变成攀比会炫耀会勾搭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没好处也不会使劲往上凑,对不对?与其这样,不如开开心心在家多陪陪父母妻子孩子,天伦之乐最安心。

 

临近年关,不管有钱还是没钱的咨询婚外情出轨的案例越来越多,喊打喊杀当然是下下策,如何保婚姻保位子保票子保孩子?

 

谢友林律师不讲空洞的理论直接给出具体的诊断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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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友林律师

 

专注于婚姻法律事务10余年,提供专业的婚姻预测(结婚离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情感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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